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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2-2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联得装备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联得装备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前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原则                        已发生金额

                                  参照市场
向关联方采购     华洋精机股份
                                  价格公允         5,000          56.00          1,859.22
    货物           有限公司
                                    定价
                                  参照市场
向关联方提供     华洋精机股份
                                  价格公允            500            0            209.07
    劳务           有限公司
                                    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邱政玮

               3、注册资本:4300 万新台币

               4、住所:台南市永康区正南三路 360 号

               5、经营范围:CE01010 一般仪器制造业、CE01990 其他光学及精密器械制
        造业、CB01010 机械设备制造业、CE01030 光学仪器制造业、F113010 机械批
        发业、F113030 精密仪器批发业、F113990 其他机械器具批发业、F213040 精密
        仪器零售业、F213080 机械器具零售业、F401010 国际贸易业、E604010 机械
        安装业、I501010 产品设计业、I599990 其他设计业、IG02010 研究发展服务业、
        IG03010 能源技术服务业。

               6、关联关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与华洋公司及其股东邱政玮签署对
        外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支付邱政玮股权转让款 1400 万元人民币以受让其持有的
        华洋公司 40%的股权,后续再向华洋公司增资 800 万元人民币,最终公司将持有
        华洋公司 51%的股权。2018 年 6 月公司支付华洋公司股东邱政玮股权收购款,
        近日华洋公司也完成了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事宜。至此,公司持有华洋公司
        40%股份,该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的
        情形,华洋公司已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华洋公司依法存续,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公司发生货物采购、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
        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前述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
        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定价,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将参考行业及公司惯例确定。
    公司拟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与关联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署具体的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洋公司团队在 AOI 检测领域积累了多年的经验,所产设备具有较为先进
的技术,同时部分产品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
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双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将与
关联方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
易的价格确定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并经由双方
协商。独立董事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前述公司与关联方华洋公司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未导致公
司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求,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郑睿                            郁建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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