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证券代码:300545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前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文件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变更,并按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遵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有关金融工具
的会计处理及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
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臵时不得
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
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范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文件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范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