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15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9 年 05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0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园 A 区 3 栋 4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05 月 08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4,947,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8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4,94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8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
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94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94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94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04 月 29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