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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华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与华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现根据公司与华洋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

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与华洋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补充预

计 2019 年度向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务,该类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前述

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原则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     华洋精机股份        参照市场
                                                         500                  0
    劳务           有限公司        价格公允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邱政玮

    3、注册资本:4300 万新台币
    4、住所:台南市永康区正南三路 360 号

    5、经营范围:CE01010 一般仪器制造业、CE01990 其他光学及精密器械制造业、

CB01010 机械设备制造业、CE01030 光学仪器制造业、F113010 机械批发业、F113030 精

密仪器批发业、F113990 其他机械器具批发业、F213040 精密仪器零售业、F213080 机械

器具零售业、F401010 国际贸易业、E604010 机械安装业、I501010 产品设计业、I599990

其他设计业、IG02010 研究发展服务业、IG03010 能源技术服务业。

    6、关联关系:公司以对价 1400 万元人民币受让了华洋公司股东邱政玮持有的华洋公

司股权,持有华洋公司 40%的股权,该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的情形,

华洋公司已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华洋公司依法存续,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除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中预计公司与华洋公司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外,根据公

司与华洋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2019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公司预计将发生交易类型为采

购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前述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

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定价,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将参考行业及公司惯例确定。

    公司拟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需要而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并签署具体的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

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双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19 年将与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类型为采购劳务的日常

关联交易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
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并经由双方协商。经核查,我们认为前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合理、谨慎,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

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公司与华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将向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合计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

民币,前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价格确定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

有偿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并经由双方协商。独立董事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前述公司与关

联方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补充预计的 2019 年度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

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前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未导致公司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未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洋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