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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杨文                         曾细根                    娄超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