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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8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吧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1、担保人:公司控股股东聂泉先生

    2、被担保人: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联鹏”)

    3、担保情况概述: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联鹏的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其在生

产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实际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聂泉先生拟为东莞联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 3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

用,担保期限为自具体贷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具体担保

额度最终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实际批复的额度为准。

    聂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聂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事项尚须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聂泉先生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

事项时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备注


         聂泉         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及   直接持有公司 64.07%股权
                                  总经理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03 日

    3、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5、法定代表人:聂泉

    6、注册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南 217A 号

    7、经营范围:电子半导体工业自动化设备;光电平板显示工业自动化设备、检测设备、

其他自动化非标专业设备,设施、工装夹具、工控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

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四、 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聂泉

    2、担保金额:30,000 万元

    3、担保期限:自具体贷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莞联鹏、聂泉先生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贷款及担保总额仅为

东莞联鹏、聂泉先生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

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莞联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贷款是为了满足生产项目工程建设需要,聂泉先生本次为其担保是为了避免东莞联鹏在

开展生产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受限而影响项目总体进展。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东莞联鹏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聂泉先生为东莞联鹏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控股股东聂泉先生为东莞联鹏拟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关

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及总经理聂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4.07%)拟为本次担保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鉴于聂泉先生与公

司具有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前述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聂泉先生为东莞联鹏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这

一关联事项。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聂泉先生为东莞联鹏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年初至本披露日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本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聂泉先生累计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额为 11 亿元人民币。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