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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1-15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联得装备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
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42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258 万元,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
会计师、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58

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30007 号”《验证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
                                 25,711.74               20,000.00
         地建设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额

为 6,834.06 万元,拟置换的金额为 6,633.0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以自有资金预   本次拟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先投入金额     资金置换金额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
                      25,711.74     20,000.00      6,834.06       6,633.06
备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资金情况出具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5-00003 号)。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6,633.06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5-00003 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 6,633.06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

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郁建                              刘俊清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