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并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鉴于以上情况及双方日常交易状况,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拟
对双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日常
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额为 618.37 万元。
(二)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3,2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前述关
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与日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本期发生额
类别 则 额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467.34 1,859.22
采购商品 允定价
接受关联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199.47
方劳务 允定价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
销售商品 允定价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151.03 9.61
提供劳务 允定价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则 额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859.22
采购商品 允定价
接受关联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500 199.47
方劳务 允定价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500 —
销售商品 允定价
向关联方 参照市场价格公
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 9.61
提供劳务 允定价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华洋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萧贤德
3、注册资本:8,100 万新台币
4、住所:台南市永康区正南三路 360 号
5、经营范围:CE01010 一般仪器制造业、CE01990 其他光学及精密器械制造业、
CB01010 机械设备制造业、CE01030 光学仪器制造业、F113010 机械批发业、F113030 精
密仪器批发业、F113990 其他机械器具批发业、F213040 精密仪器零售业、F213080 机械
器具零售业、F401010 国际贸易业、E604010 机械安装业、I501010 产品设计业、I599990 其
他设计业、IG02010 研究发展服务业、IG03010 能源技术服务业。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华洋公司 40%股份,该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的情形,华洋公司已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华洋公司依法存续,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 2020 年度与关联方华洋公司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前述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
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定价,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付款安排
及结算方式将参考行业及公司惯例确定。
公司拟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需要而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并签署具体的书面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双
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双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与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
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将与关联方华洋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200 万元,包括向其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参考市
场价格并经由双方协商。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将与关联方华洋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合理、谨慎,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并经由双方
协商。独立董事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履行的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前述公司与关联方华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
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
计的 2020 年度与华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未导致公司对该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