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关于“联得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得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545;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债券代码:123038;债券简称:联得转债

    转股价格:25.29 元/股

    转股期限: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转股股份来源: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行

了 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7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3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 6 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止)。

                                           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200.00 万张;

    (二)发行规模:20,000.00 万元;

    (三)发行价格:100.00 元/张;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1%、第四年 1.7%、第五年 2.1%、

第六年 2.7%。;

    (五)可转债存续期限: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六)转股起止日: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七)转股价格:25.29 元/股。

    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联得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

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

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

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

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2、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

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2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

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3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5.39 元/股调整为

25.2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8)。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生效。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初始转股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

价,D 为每股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

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

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

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

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

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

                                        4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

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

                                         5
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

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

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

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

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联得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其他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68 7809

    联系传真:0755-3368 7809

    电子邮箱:irm@szlian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