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2021-05-2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联得自
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8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3.50元。公司本次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705,0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36,303,577.28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额1,417,112.43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204,401,422.7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2日到位,已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20006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号)核准,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
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42万元
(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58万元,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
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58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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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3000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
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3号)同意注册,深圳
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578,94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0,969,538.7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030,454.27
元。上述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
第5-0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东莞联鹏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别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如下所列:
募集存放 基本存款
募集资金余 存款利 超过基本存款
存款银行 项目名称 金额(万 额度(万 期限
额(万元) 率 额度的存款利
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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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存放 基本存款
募集资金余 存款利 超过基本存款
存款银行 项目名称 金额(万 额度(万 期限
额(万元) 率 额度的存款利
元) 元)
协定存款账户
中超过基本存
中国民生 汽车电子
款额度的存款
银行股份 显示智能
18,000 17,045.9993 1 1.725% 一年 按中国人民银
有限公司 装备建设
行公布的协定
深圳分行 项目
存款利率上浮
50%
协定存款账户
中国建设 中超过基本存
半导体封
银行股份 款额度的存款
测智能装
有限公司 12,000 12,000 50 1.61% 一年 按中国人民银
备建设项
深圳铁路 行公布的协定
目
支行 存款利率上浮
40%
协定存款账户
上海浦东 中超过基本存
大尺寸
发展银行 款额度的存款
TV 模组
股份有限 12,000 12,000 10 1.725% 一年 按中国人民银
智能装备
公司深圳 行公布的协定
建设项目
分行 存款利率上浮
50%
协定存款账户
中超过基本存
招商银行
款额度的存款
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
18,000 12,000 200 1.61% 一年 按中国人民银
公司深圳 资金
行公布的协定
龙华支行
存款利率上浮
40%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协定存款方式,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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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
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的内部审核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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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清 郝智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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