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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42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19,258 万元,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

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58 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上述

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30007 号”《验

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

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
                                              25,711.74                   20,000.00
        地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633.0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出具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5-00003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建
                                           20,000.00       10287.46        51.44%
             设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使用
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3.85%)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 192.5 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

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

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