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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2021-09-1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
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得装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742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258 万元,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
会计师、资产评估、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58
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上述资金已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530007 号”《验证报
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
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
                                             25,711.74                 20,000.00
        地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633.06 万元。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出
具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5-00003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
                                      20,000.00          10287.46       51.44%
        地建设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2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
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
不断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
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按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预计一年可
节约财务费用 192.5 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承诺事项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
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3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4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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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清               郝智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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