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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关于不向下修正“联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3038                 债券简称:联得转债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联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

触及“联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联得

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如

再次触发“联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

触发“联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联

得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开发

行了 2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7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得转债”,债券代码“12303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 6 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止)。

“联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5.39 元/股。

    公司已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5.39 元/股调整为

25.2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

生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联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未发生变化,仍为 25.29

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3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31,578,94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3.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0,969,538.7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9,030,454.27 元。根据公司

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

格 已 由 原 来 的 25.29 元 / 股 调 整 为 24.17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生效。

    公司已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原来的 24.17 元/股调整为

24.0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7 日

生效。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9.256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联得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联得转债”距离 6 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

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

“联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

个月内(即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联得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联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联得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