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吧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
资子公司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联鹏”)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总部生产基地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3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8 年,东莞联
鹏拟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具体贷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具体担保额度最终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实际批复
的额度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7 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下围工业区一路 1 号 L 栋 101
5、法定代表人:聂泉
6、注册资本:17,773.7894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半导体工业自动化设备;光电平板显示
(LCD/LCM/TP/OLED/PDP)工业自动化设备、检测设备、其他自动化非标专业设备,口罩
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调试安装及售后服务;设施、工装夹具、工控软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批准的项目除外)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东莞联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东莞联鹏 100%股权
9、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811.77 250,252.35
负债总额 107,421.48 106,041.05
净资产 143,390.29 144,211.30
营业收入 88,681.10 20,231.19
利润总额 2,079.91 1,143.20
净利润 1,922.17 805.20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10、资信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东莞联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35,000 万元
3、担保期限:自具体贷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莞联鹏、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贷款及担保总额仅为东莞
联鹏、公司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机构审核
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确保未来所签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公司此次提
交审议的担保事项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成员全面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董事会认为:东莞联
鹏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本次担保是为了避免公司在总部生
产基地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受限而影响项目总体进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是总部生产基
地项目工程建设所需,东莞联鹏为此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
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东莞联鹏为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这一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5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87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9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无
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