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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得装备: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3-30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

法、有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

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有利于公司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审

核意见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

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监事:




             欧阳小平




              邹 毅




              刘邵宁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