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11-08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2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取消《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提交了自查申请。经中国结算核实,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本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 2018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2018 年激励计划相关文件首次披露
前六个月(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变更股数(股)
2018-09-05 买入 1,000
2018-09-10 买入 1,100
1 雷华东 子公司副总经理
2018-09-14 买入 9,200
2018-09-17 买入 3,100
2018-09-07 买入 900
2 杨 毅 子公司总经理
2018-09-14 买入 21,000
经公司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雷华东先生、杨毅先生不是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上述股票交易是其根据《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光恒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杨毅、周健、雷华东之资产收购协议》中的约定条款而购入的公司
股票。在买入公司股票前,雷华东先生、杨毅先生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变更股数(股)
2018-05-31 买入 1,000
1 唐惠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8-06-01 买入 2,800
2 刘志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8-05-31 买入 200
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
行为,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有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