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18-11-14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首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一致。
(2)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
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经满足,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66 名激
励对象 16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