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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限的议案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

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

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张   驰




    沈纲祥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