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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6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11 月 24 日
       3、行权价格:31.24 元/份
       4、授予人数:152 人
       5、授予数量:624.6 万份
       6、激励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含
控股子公司)。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股票   占公司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郑志新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00           3.20%            0.12%

黄俊明        副总经理                  20.00           3.20%            0.12%

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52
                                        392.40         62.82%            2.26%
人)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含控股子公
                                        192.20         30.77%            1.11%
司)(98 人)

合计(152 人)                          624.60         100.00%           3.60%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四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
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收回注销。
    8、股票期权行权的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收回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
当由公司收回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营业收入(A)不低于 2020 年营业收入(B)的 160%(T)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至 2023 年合计营业收入(A)不低于 2020 年营业收入(B)的 335%(T)

第三个行权期   2022 至 2024 年合计营业收入(A)不低于 2020 年营业收入(B)的 530%(T)

第四个行权期   2022 至 2025 年合计营业收入(A)不低于 2020 年营业收入(B)的 745%(T)

    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 R= 考核期合计营业收入(A)/ 2020
年营业收入(B)/目标值(T),依据下表的标准系数来确定公司层面本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
任一年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90%   90%>R≥80%       80%>R≥70%       R<70%

 公司层面标准系数      1            0.9             0.8              0.7              0

    各期实际可行权额度=各期计划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各行权期内,激
励对象未能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收回注销。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公司将按
照现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行
权比例以及具体的可行权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85 分    85 分>S≥70 分   70 分>S≥60 分         S<60 分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              0.8                0.5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实际各期可行权额度=个人各期可
行权额度×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当期股
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收回注销。
    二、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1 年 11 月 8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表了独立意见。
   2、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24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4.6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国浩律
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四、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 期权简称:博创 JLC3
   2、 期权代码:036475
   3、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