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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创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3-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576,136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2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4,728.5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8,808,91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6,775,809.8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相应的《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1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完成进度
号                                 资金额
1    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           25,033.00         6,697.10          26.75%
     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
2                                   18,444.58          359.87            1.95%
     块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8,200.00        18,264.21         100.35%
           合计                     61,677.58        25,321.18          41.05%


     三、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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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用途和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45万只

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至2025年3月,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完成日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
                              2023 年 3 月                  2025 年 3 月
      块技改项目

    四、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2021年3月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启动“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新建厂房建设,获悉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现有土地所在

地块的规划调整为其他商务用地(公司2008年取得该地块、2011年取得该地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途一直为工业用地)。公司积极与政府沟通,希望继续以

工业用地用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沟通时间较长,

影响了项目投资进度。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已同意公司按原

工业用地规划用途建设厂房。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

决定对前述项目预计达成的日期由2023年3月延期至2025年3月。

    五、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成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 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

整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45万只硅光收发模

块技改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至2025年3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

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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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   煌                     郑丽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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