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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拟对原《公司章程》“第
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进行修改,详细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拟修订内容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东的表决情况。                         东的表决情况。
       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会议的股东 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会议的股东
说明本章程规定的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说明本章程规定的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并宣布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的名 并宣布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的名
称。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应参与 称。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应参与
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与投票表 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与投票表
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效票处理。         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效票处理。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及时公开披露。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
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 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
营业务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 营业务收入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
过 3000 万元;                     过 3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计净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六)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金额低于 1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关 易;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联交易。(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或 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
者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除外,依其他 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方提供
条款执行;公司获赠现金资产除外, 担保或者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不需要经董事会批准);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除外,
    (七)本章程规定的除需经股东 依其他条款执行;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           除外,不需要经董事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七)本章程规定的除需经股东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交易标的为 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
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交易标的为
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
视为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
易标的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         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
     超过以上比例、限额的决策事项 视为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
或合同,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易标的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
                                        超过以上比例、限额的决策事项
                                   或合同,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
别决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
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
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