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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
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
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型收益型
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
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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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
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
期收益或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
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
抗力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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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
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可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4、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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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公司最近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
意见等资料后认为:和仁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和仁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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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王 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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