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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12-25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除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外,并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公司《和仁科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时限达到 10 日以上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邮件或口头形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
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
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