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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25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就关于公司拟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
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
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曹健、沈红、冯忆文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