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 2017 年 10 月 31 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时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3.75%,不属于公司大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登 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83,220,000 股,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比例相应发生变化。 一、减持计划内容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仁科技”)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持本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 80,000,000 股比例为 3.75%)的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灏汭”)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0,000 股(占本公 司当时总股本 80,000,000 股比例为 2%)。 公司股东金石灏汭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履行其股份锁定承诺基础上,承 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 6 个月内完成。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金石灏汭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5 月 8 日,金石灏汭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金 石灏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597,969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171106 36.10 180,400 0.2255% 集中竞价 20171107 36.26 65,000 0.0813% 集中竞价 20171108 36.79 111,500 0.1394% 集中竞价 20171109 36.77 43,269 0.0541% 集中竞价 20171110 36.88 119,100 0.1489% 集中竞价 20171113 37.33 45,000 0.0563% 集中竞价 20171114 36.75 50,500 0.0631% 集中竞价 20171115 36.09 47,900 0.0599% 青岛金石灏汭 集中竞价 20171116 35.26 125,300 0.1566% 投资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171117 33.46 10,000 0.0125% 集中竞价 20180227 28.59 82,100 0.1026% 集中竞价 20180228 28.72 30,000 0.0375% 集中竞价 20180301 29.08 135,100 0.1689% 集中竞价 20180302 29.12 145,000 0.1813% 集中竞价 20180305 30.43 265,000 0.3313% 集中竞价 20180306 30.77 52,800 0.0660% 集中竞价 20180307 30.25 58,500 0.0731% 集中竞价 20180308 30.19 31,500 0.0394% 合计 1,597,969 1.9975%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比例(占公 持股比例(占公司当 青岛金石灏 无限售条件 持股数量 司当时总股本 持股数量 前总股本 汭投资有限 股份 80,000,000 股) 83,220,000 股) 公司 3,000,000 股 3.75% 1,402,031 股 1.68% 注: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计算为 1.7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金石灏汭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进行了预先 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 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期限已经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