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关于确定公司自愿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标准的公告2018-11-26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自愿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标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7 年 6 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未达到该
备忘录所述标准的日常经营合同,应当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披露标准进行披露,不
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对外披露该披露标准。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保证信息披露
的公平性,公司将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调整为:公司签订的单个合同
金额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5%以上且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若达到上述自愿披露标准的日常经营合同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或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
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豁免披露涉密信息或者申请对涉密信息脱密处理后披露。除此之外的其他日
常经营性合同披露标准,公司将继续遵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