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8-1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仁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毛宗玄                     联系电话:0571-8577610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琦                       联系电话:010-6083300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琦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备情况,查阅公司的三会资料、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记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内部治理情况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不适用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
计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构成及相
关人员简历。


                                       1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是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审批单、信息披露文件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
访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相关报道。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不适用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不适用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对账单、募投项目进度情况表,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不适用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否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访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及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机构在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的相关情况、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及业绩情况。根据公司的募投项目台账,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疗信息化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网络项目的投资进度分别为 82.17%、47.33%及
81.33%,公司初始预计以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以上
项目整体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略落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进度及公司初始预计进度。
    以上项目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中:1)对于医疗信息化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目前新大楼已经竣工验收,且已开始使用并转入固定资
产,尚处于结算阶段,所以供应商的相应款项尚未支付完毕,预计将于 2019 年 12
月前投资完毕。2)对于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由于研发项目的立项在 2014 年 3 月,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为 2016 年 11 月,在募集资金未到账期间,上述研发项目的技术
水平已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对该研发项目投资的部分设备进行重新选型,在一定程
度上对项目进度产生了影响;为更好地发挥该研发项目对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协同
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出于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
该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3)对于营销网络

                                     4
项目,基于成本原则和高标准原则,公司对原营销网络的展厅装修从方案设计、客
户体验、设备采购选型等方面更加趋于谨慎,该项目目前处于实施阶段,预计 2019
年 12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公司已在《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与更新。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王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