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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军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会
议表决监事 3 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签字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
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
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19 年 1 月 3 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授予 9 名激励对象 7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