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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
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
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曹健、沈红、冯忆文
                                                          2019年4月22日
(本页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沈   红:


曹   健:


冯忆文: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