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政策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 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 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 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18 年,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缺陷。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设和运营情况。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