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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购买事宜。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型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计划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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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7、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
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
期收益或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
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
抗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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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所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
的议案》。

    4、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公司最近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
意见等资料后认为:和仁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和仁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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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王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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