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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19-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2.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6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 3,901.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59.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6〕4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募投项目    募投项    结余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实际投入    占承诺投
                                                         结余资金    目资金      金
                        总额        金额      资金额的
                                                           金额      利息        合计
                                                比例
医疗信息化产品生产
                      17,659.00   15,239.08     86.30%    2,419.92     93.92   2,513.84
  基地建设项目
                                          1
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1,500.00      709.99     47.33%      790.01       6.87      796.88
   营销网络项目         800.00      747.39     93.42%         52.61     2.40       55.01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
                      1,200.00     1,200.00   100.00%            0        0            0
    银行贷款
      合     计      21,159.00   17,896.46                3,262.54    103.19     3,365.73

    2、拟变更计划

    其中,公司拟将 “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含利息)
796.88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筹资总额的比例为 3.77%)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的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时的金额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的实际投资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59.00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6〕409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医疗信息化产
品生产基地建设项”、“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网络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74071612447                     25,138,357.8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5466936               7,968,798.5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571907093010909                        550,094.22


                                          2
 合     计                                                       33,657,250.58


      2、截至目前,“医疗信息化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营销网络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完成。“企业研究院项目”尚未完成,情况如
下:

      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 1500 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含三部分:1)扩建产品研发中心,进
行新产品的研发和老产品的持续升级。2)设立新军字一号研发中心。3)建设智
慧医疗场景实验室。其中,产品研发中心、新军字一号研发中心已建设完成并投
入使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5.33 万元,已满足公司目前研发需求,企业研究
院中的智慧医疗场景实验室项目尚未完成。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中的产品研发中心、新军字一号研发中心已建设完
成并投入使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5.33 万元,已满足公司目前研发需求,企
业研究院中的智慧医疗场景实验室项目因立项时间较早,该研发项目的技术水平
已发生一定变化,原有项目设计已经不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需求,公司基于整体
经营的实际需要和战略考虑,拟终止企业研究院中的智慧医疗场景实验室项目的
投入。

       三、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更
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企业研究院中的
智慧医疗场景实验室项目的投入,并将截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剩余的募集资
金 796.88 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强化公司的优势业务,以保持和强化优势业务的领先地
位。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3
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约 796.88 万元(含已收及应收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已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基于
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和战略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变更还需要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已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基
于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和战略考虑,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后方可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股东大会审议。

                                    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阅相关审批文件等方式,核查了和仁科
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状
况、实际运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的
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和仁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王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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