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3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同意对已经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曾川、王进亮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授予对象所持有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60,000股变更为84,000股,本次股东大会对该数量
进行了调整。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
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5:00至2019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一兵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6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合计持有股份71,026,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48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1,0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4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26,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26,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26,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和仁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