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9:15至2020年3月10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一兵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合计持有股份71,083,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96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71,0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44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6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394%;反对 43,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606%;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46%,反对 43,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70.1954%,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10)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切实履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1,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416%;反对 41,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584%;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104%,反对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7.5896%;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0,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99.9394%;反对 43,1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 0.0606%;弃
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46%,反对 43,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70.1954%,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和仁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