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3 号)核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 股)股票 25,862,55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507,164,762.3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5,153.35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496,319,609.1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41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
1 396,319,609.03 0.00
慧医院一体化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 496,319,609.03 50,00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认购的理财产品可满足保本要求,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
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
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
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
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
力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所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规,公司运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光炼 林剑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