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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钰茹)2021-04-27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钰茹)


      本人(蔡钰茹)2020 年任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
  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
  程序,故 2020 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它重大事项提出异议的
  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会议次    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4
      2              10         0          0

      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建议,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
  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在任期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本人还与第三届董事会其他
二位独立董事一起通过在公司现场考察等方式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4、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十分重视对自身履职能力的继续提高,2020
年,本人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
时参加公司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对股东合法权益维护方面和公
司法人结构治理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有助于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保护。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0 年度,本人对内部
审计工作、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季报、中报和年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
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
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
的独立性。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蔡钰茹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