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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关于增选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副董事长及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为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 1 人,并选举戴泽
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鉴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事项涉及《公司章
程》的修改,戴泽宇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事项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戴泽宇先生将被选举为副董事长,工作重心将从日常经营管理往公司战略
规划与资源整合调整,故申请辞去其任职的总经理职务。公司对戴泽宇先生在任
职总经理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日,戴泽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戴泽宇先生董事、总经理职务
原定任期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在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增设副董事长
后,戴泽宇先生仍将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提名杨一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聘任杨一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
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一兵先生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简历情况
    杨一兵,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自动化
专业,工学博士。1996 年至 2013 年,担任浙江大学教师;2001 年至 2009
年,历任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裁;2006
年至 2012 年,担任北京和仁中控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杭州复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至 2018 年担任公
司总经理;2010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一兵先生本人通过杭州磐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磐鸿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合计 90,199,325 股。杨一兵先生与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波系兄弟关系,杨一兵、杨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是
一致行动人;与公司监事陶蓉系旁系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查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戴泽宇,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MBA,2003 年至 2008 年任西南
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 年至 2015 年任北大方正集团
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2006 年至 2016 年任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CEO;2009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行政院长等。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改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事项之日起将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戴泽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要求,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