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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关于已披露日常经营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进展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披露日常经营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或者“乙方”)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近日收到与中国建筑
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的正式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的含税总价款暂定为 123,200,000 元,
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市场环
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1、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
    2、签署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3、合同当事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或
者“甲方”)
    4、合同标的:曲江新区医院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弱电智能化与信息化工程
    5、合同期限: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
日,工期:492 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
准。
    6、合同价款:(含增值税)暂定为小写金额:123,2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万元),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 9%,其中,不含增值税合计为
小写金额:113,027,522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零贰万柒仟伍佰贰拾
贰元),增值税税金为小写金额:11,088,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零捌
万捌仟元),最终根据合同约定审定的结算值为准。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1、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
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
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
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
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
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27 层
    4、注册资本:1,355,0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6、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一家国资背景的公司,
以投资、建造、运营为核心业务,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较低。
    本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曾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衢州中心医院(四省边
际中心医院)项目智能化医疗类系统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 2,486.61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5.64%。


       四、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含增值税)暂定为小写金额:123,2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万元)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采用总价费率下浮方式,下浮费率为 23%。
    乙方最终结算值=甲方同业主竣工最终结算价(不含税)*(1-23%)-由专业
分包人承担的费用(专业分包人承担的费用包含:①应由分包单位承担,但由甲
方统一缴纳的费用,在结算中予以扣除;②若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即提供
/间办公室/间宿舍,管理费按实际发生予以扣除。否则乙方须自行配置。③乙方
施工区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清运,否则在结算中按建筑面积 5 元/平米
予以扣除。④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内容)-违约金-各项扣款+
税金。
    3、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
    4、协议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履行期限: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
日,工期:492 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书面通知进场施工时间为
准。
    6、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与信息化工程(包括
弱电预留预埋、信息设施系统、多媒体音视频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医院专用系
统、医院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等)的深化设计、采购、
施工、配合验收、调试、保修、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期内软件维护等;乙方需
按时进行竣工图与资料编制、整理、归档移交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并无条件执行
设计变更、业主或甲方现场代表所签发的各类工程指令。乙方不得以施工范围或
内容变更以及工期延长等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具体施工内容以项目部
施工界面划分为准。
    7、计价规则:计量规则执行陕西:(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
量定额》、(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2009)《陕
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价目表》及相关配套计算规则。计价软件采用现行广联达
计价软件,版本须兼容甲方审核软件版本。
    8、付款方式:
    节点付款:乙方进场施工至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量的 50%时,付甲方审核量(扣
除资源管理费 23%、扣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后)的 50%;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甲
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工程量(扣除资源管理费 23%、扣款及其它应扣款项后)的
50%;主体幕墙完工后付甲方审核量(扣除资源管理费 23%、扣款及其它应扣款
项后)的 60%。
    竣工后付款:工程竣工后付甲方审核量(扣除资源管理费 23%、扣款及其它
应扣款项后)的 70%。
    结算完付款:工程结算定案后付甲方审核量(扣除资源管理费 23%、扣款及
其它应扣款项后)的 95%,剩余 5%的质保金支付,付款时间为甲方收到业主同期
工程款后 15 日内,余款为缺陷修复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保修金不
计利息。
    9、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00 元/天,累计不超过工
程结算造价 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总
价 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标准,或导致甲方未获得陕
西省安全文明工地、陕西省安全文明观摩工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工地称号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 1%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
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甲方对工程技术、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提出的具体要求、
标准及做法,乙方要及时落实。甲方对乙方落实迟缓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
将按情节轻重每次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00-5000 元,乙方将无条件接受。
    免除甲方责任:乙方应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
定的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
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1)任何人员的伤亡。(2)任何财
产的损失或损害。(3)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如乙方在分包工
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为总造价的 1%,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
费等。
    10、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业主合同或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
知后尽快撤离现场,乙方未能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间内撤离现场,使业主方或甲方
遭受损失(包括违约责任费用)的,乙方承担上述所有的损失费用。
    1)如总包合同中止,不是乙方责任所致,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工程
款,乙方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永久性工程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处理,若甲
方从业主方得到此类费用补偿的,相应的补偿费用经甲方核定后,补偿给乙方。
    2)如总包合同中止是因为乙方的违约造成,乙方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减
去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违约责任费用后价款。当已完工程价款不足抵
时,视为乙方的债务,甲方可向乙方进一步追偿。乙方已采购或已运施工场地的
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并运出施工场地。
    (2)乙方中途退场致使本合同终止
    1)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擅自随意退场,乙方
已完成的工程内容甲方将不予结算。
    2)施工过程中,乙方协商退场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已完成的工程内容甲
方将按乙方应得部分的 80%结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且不补偿乙方
自身造成的损失,而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并由甲方没收乙方
履约保证金。
    1) 因乙方的原因,使工程延误履约期限,情节重大的;
    2) 乙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的;
    3) 检验或验收不合格,并且在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无正当理由进行修复或修
       复后仍未能检验合格的;
    4) 乙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且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善的;
    5) 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甲方由此可推断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情形,且情节重大的;
    7) 乙方有伪造或变更合同或履约相关的文件,经查明属实的;
    8) 乙方有破产、财务不良或其他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9)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发生前款所述情形,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一月内无息支付乙方。
依照前款规定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因计划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停工、终止或解
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予以理解并遵照执行,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
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
算和清理合同条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工程内容的保修责任。
    (7)本合同解除后 48 小时内,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
占住费 200 万元,该笔费用直接从本分包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为总造价的 1%。
    (8)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停工 5 天及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中标合同金额暂定为 123,200,000 元,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重大变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