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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关于已披露日常经营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进展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披露日常经营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71),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已披露日常经营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和仁科技被确定为“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智能化工程”的
中标人。公司近日收到与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正式合同,具体情况
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关于已披露日常经营合同签订正
式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合同对方为渭南市老城区改造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标的为临渭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工程,截
止目前因该医院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和招标内容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合同尚未履行,
经甲方口头确认,该项目将不再执行,公司正在积极与合同甲方协商签署项目变
更或者取消的文件,目前尚未取得合同甲方出具或签署的书面文件。该项目存在
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市场环
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1、签署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2、合同当事人:
    工程承包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智能化工程
    4、工作期限:
    一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完工日期不迟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
    二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完工日期不迟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专业分包人施工的工作面完成时间以工程承包人现场实际施工总进度计划
要求的控制点为准,专业分包人必须按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的时间完成每个工期
控制点,同时必须保证工程承包人的月、周、旬进度计划。以上工期控制点必须
以满足施工验收标准为前提。
    5、合同价款(含增值税):
    一期:暂定(人民币):4710.209579 万元(大写:肆仟柒佰壹拾万贰仟零
玖佰伍拾柒元玖角 )
    其中:除税价款暂定(人民币):4321.29 万元
    增值税暂定(人民币):388.91 万元
    二期:暂定(人民币):10180.970739 万元(大写: 壹亿零壹佰捌拾万玖
仟柒佰零柒元叁角玖分)
    其中:除税价款暂定(人民币):9340.34 万元
    增值税暂定(人民币): 840.63 万元
    最终合同价款依据本合同约定按实结算。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1、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人防工
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
产品生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文物保护
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
除外);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
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
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
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
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保咨询服
务;人工造林;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金属制品
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5G 通信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
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电气设备修理;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运行效能
评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网络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16 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 1
单元 17 层
    4、法定代表人:李少华
    5、履约能力分析: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
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低。
    本公司与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没有与中
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


    四、合同主要内容
    1、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程名称: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高铁新城内,尚稷路北侧、草滩八路以东、
尚林路以南,草滩七路以西
    分包内容:一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公
共广播系统、数字时钟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医护对讲系统、ICU 探视系统、物
联网应用系统、院内定位导航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报警
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梯五
方通话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能耗监测系统、
智能照明系统、机房工程、UPS 配电及 UPS 监控系统及云桌面系统,具体详见工
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二期:信息网络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数字时钟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医护对讲系统、
ICU 探视系统、物联网应用系统、院内定位导航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智能
卡应用系统、报警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无线
对讲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
统、能耗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变配电室电力监控系统、基于 BIM3D 可视化
平台、环境监测系统、机房工程、UPS 配电及 UPS 监控系统及云桌面系统,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分包范围:智能化工程
    分包形式:专业分包
    2、工程承包人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
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专业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
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①施工前向专业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专业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
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专业分包人已进行勘察,接受现场条件,并自
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专业分包人进场施工后不再向工程承包人提出任何
要求和追加费用。
    ②施工前完成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作业所需的
能源供应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③施工前向专业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
保护责任为:书面交验,专业分包人负责保护。
    (3)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物资需用计划,
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
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负责检查、督促专业分包人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负责监督、检查专业分包人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内
容,专业分包人应予以配合。
    (7)负责对专业分包人现场工人进行安全、工资实名制及维权教育培训,
按照工程承包人规定认真做好现场门禁信息化管理,及时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现场
“四牌”和宿舍“两牌”并实行动态管理。
    3、专业分包人义务
    (1)对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
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施工作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 25 日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
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同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月、旬、
周施工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专业分包人不能按工程承包人批准
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工程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 以保
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工程承包人对专业分包人提交的修订的进度计划的批准,
不作为专业分包人工期延长的依据,也不解除专业分包人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
任。
    (3)根据实施分包工程的需要,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
施工、竣工和保修。全面认真地对包括施工图纸在内的所有经济、技术文件进行
审核,确保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实施。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
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
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或消除,并立即书面通知工程
承包人。专业分包人未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或消除,也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
人的,所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包括使工程承包人和发包人遭受的损失,均
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专业分包人所有的工程设计包括深化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均须
报工程承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才能在分包工程中使用。发包人对专业分包人的
工程设计或深化设计的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不解除专业分包人对本合同及对工
程设计包括深化设计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5)已完工程未交付工程承包人之前,专业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
成品保护工作,包括对本工程应采取的特殊措施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专业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成品保护费用包括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均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工程承包人认为专业分包人的成
品保护工作不足以起到保护作用时,通知专业分包人进行整改,工程承包人在向
专业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 3 日内,专业分包人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工作不能令工
程承包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满意时,工程承包人可自行采取措施或委托第三
方采取措施进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且无需经专业分包人确
认,从工程承包人在应付专业分包人价款中直接扣除。
    (6)专业分包人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不得将本合同项下
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专业承包人
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7)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
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
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
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按时提交报表和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积极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
交工验收。做好相关检验试验的配合工作。专业分包人必须配备施工合同范围内
用于测量的所需仪器( 如全站仪、经纬仪和水准仪,必须有有效检测报告 )。
    (10)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因专业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
种罚款。
    (11)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专业分包人使用的机械
及其他设施。
    (12)在本项工程中,发包人对工程承包人的要求以及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
的承诺,对专业分包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专业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
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因专业分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对工程承包人的罚款
由专业分包人承担,该款项在专业分包人结算值中扣除。
    (13)专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交工验收负责,专业分包人应承
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专业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专业分包人应
按照工程承包人要求制作展示样板和实体样板,验收合格后专业分包人方可按样
板进行大面积施工。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14)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并在进场前向工程承包
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三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安排
或其他承诺及时到位,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时应提前通知工程承包
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承担结算价款(含增值税) 10% 的违约金。调
离人员必须在接任者到位办理交接后方可离任。专业分包人投入施工人数: 30
人,其中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三。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规定要求的岗位证书,特殊工
种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项目管理计划对相应施工
范围要求的人员工种、级别和人数安排进场。
    (15)专业分包人违反上述约定,每违反一次应向工程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5
万元,由于专业分包人劳务管理措施不力、实名制管理弄虚作假、农民工上访,
专业分包人必须接受工程承包人的经济处罚和处理并赔偿工程承包人因此而造
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4、安全施工与检查
    (1)专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应满足地方政府规定和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施工要
求,符合工程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费用包括在专业分包人相应的综合
单价中。由于专业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
专业分包人承担,并接受地方政府或工程承包人的处罚。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
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专业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
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5、安全防护
    (1)专业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
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
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
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专业分包人应在施工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
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3)专业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
器由工程承包人提供,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从专业分包人结算中扣除,其他
安全保护用品及其他保护用品等,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提供使用计划并供应,费用
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4)专业分包人责任及目标
    ①专业分包人确保   陕西省   安全文明工地,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轻伤率控
制在 1.2‰以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
工程承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②决不允许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安排工人食宿,更不允许男女混住。
    ③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
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
    ④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工程承包人处开具动火证,并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安排看火人员。
    ⑤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
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反光马甲。
    ⑥接受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技术交底,门禁管理等交底,接受交底班组的所有
人员都要签名和签时间。
    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工
程承包人报告,同时要参加工程承包人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
负责对工程承包人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
制,并按要求向工程承包人反馈整改情况。
    ⑧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
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
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未进行
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及按照规定进行门禁管理而未进入门禁系统刷卡的人员
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
人员的安全教育。
    ⑨对自备的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及时保养和维修,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机械、
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分包人签订交叉作
    ⑩食堂作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当天饭菜应留样到第二天,防止食物中毒。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
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


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现场施工人员<50 人的,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
工人员在 50-200 人之间的,至少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
200 人的,至少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现场
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危险性较高的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还需相
应增加。专业分包人如未按照上述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一人应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
承担 500000 元的违约金。


严守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施工
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专、兼职安
全员均纳入工程承包人安全管理体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工程承包人统一
领导、合署办公。专业分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按工程承包人规定时间到
岗,进场前须经工程承包人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进场管理,退场时需报工程承
包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退场,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时应提前通
知工程承包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调离人员必须在接任者到位办理交接后方
可离任。工程承包人有权对专业分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日常
考核,并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更换考核不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分
包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履约,工程承包人视情况给予 1 万元—50 万元的处罚,罚
款从专业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6、结算方法
    合同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以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经费,企
业管理费,利润,社会保障费(含现场工人社会保险费),施工措施费,夜间、
冬雨季等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倒运费,超高费,维修电工,信号工和其他配合
人员用工费用,各工种配合费,抢工费,队伍调遣费 ,消防保卫费,清点验收、
堆放、维修及进、退场费,材料整理、保管费,建筑施工垃圾清理并运至现场指
定地点、生活垃圾清理及运输费,缺陷修复、保修费,保险费,成品保护费,试
块、试件制作、取样费,测量放线,试验检验配合费,安全、文明、CI 达标人
工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费,床铺费,安全劳保用品、各种工具用具、测量工具等
费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建管费、暂住户口费、治安费、生活区卫生费、
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风险等为完成分包范围
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金。除工程变更导致新增单价外,除税综合单
价不再调整。
    专业分包人不再另行计取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规费。
    7、工程量确认
    每月 22 日由专业分包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
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由于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
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专业分包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的报表不符合工程
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并视为当期专业分包人无支付
要求。
    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承包人确认工程量后 7 日内,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开具适用
税率为:9%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准确填写发票票面信息,因专业分包人开具的发票迟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
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工程承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构成违约,专业分
包人需依法向工程承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
约责任,工程承包人因增值税税款抵扣的其他相关损失,工程承包人有权继续向
专业分包人追偿。
    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发
生变化的,则专业分包人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发票,专业分包
人没有按照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应按照本合同第 18.3 条约定向工程承
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价款支付
    (1)预付款:无。
    ①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无
    ②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比例:无
    ③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支付预付款前,专业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供
等额的预付款保函。
    (2)工程进度款
    ①工程进度款由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款两部分组成,实施农民工工资、其
他工程款分账支付模式,具体如下:
    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时间和方式:每月支付一次。农
民工工资的计算期间为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专业分包人需在每月 25 日前,
按照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经
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专业分包人签字盖章的《分包商现场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
(一式二份),1 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备案,1 份在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指定位置张贴公示,公示 5 日内未收到工人投诉或任何异议后,由工程承包人
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汇入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或在工程承包人监督下由专业分
包人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至农民工本人。
    其他工程款是指经工程承包人审核的分包计量款扣除工程承包人已支付农
民工工资后的剩余款项,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其他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工程进度款实行按月支付,专业分包人上报已完工程量,经工程承包人审定后,
支付至审定工程量价款的 60%(含农民工工资);本专业分包工程完工,试验检
验合格,经工程承包人审定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量价款的 80% 。
    ②每次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专业分包人除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商现场工
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外,还需提供与农民工工资计算期间相匹配的分包月度计量
报表。
    ③工程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后 3 日内,专业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经
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收款确认书,提交不全、逾期未提交或提交虚假资料的,
工程承包人按已支付农民工工资金额从应付专业分包人的工程款中全额扣除,且
专业分包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竣工结算款支付
    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时间和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由西安市财政评审指定的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合同所确定的计价原则及施工图
纸进行审核、并经工程承包人公司审核并结算定案、结清往来账务、发票全额开
具、专业分包人履约完毕,且保证工人工资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工程款支付至审
核结算总价的 97%,剩余 3%为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日内将余额无
息支付给专业分包人。
    具体结算值以西安市财政评审中心或其指定的造价事务所审核金额为准。
    (4)以上付款均在满足本合同全部要求条件下进行,否则工程承包人视情
况确定减付、缓付或停付。工程承包人所支付的价款,专业分包人必须首先足额
并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工程承包人每年年终付款分两次进行,即第一次先行支付
工人工资,待专业分包人及工程承包人落实工人已经领取工资后,于春节前再行
办理其他剩余款项的支付工作。
    9、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
    (1)分包过程报量及分包报量审核报告分包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专业
分包人在与工程承包人进行最终结算时重新提交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专业分包
人将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 14 日内向工程承包人项
目经理部递交结算书(一式四份)。
    (2)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收到专业分包人递交的结算书后 14 日内进行初
审,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按程序经工程承包人结算主管部门审定,加
盖工程承包人结算专用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3)属于专业分包人分包施工范围,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而甩项不干的项
目,工程承包人直接从专业分包人结算中按 2 倍费用扣除。专业分包人若存在消
极履约、不积极执行承包人相关指令,导致分包工作期限及工期控制节点严重滞
后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或人员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在专
业分包人结算中按 2 倍费用扣除。结算款项不足以扣除的,工程承包人有权继续
向专业分包人进行追偿。
    (4)专业分包人未按时提交结算书,经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发出书面
结算催办函后 7 日内,要求专业分包人对接办理结算,专业分包人仍然未提交结
算书及其他结算资料、拒不对接办理结算或存在其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行为的,
工程承包人有权单方办理结算,专业分包人认可工程承包人单方办理的结算值,
专业分包人承担结算价款千分之五的编制费,编制费及其他因专业分包人拖延结
算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工程承包人有权优先在其单方办理的工程结算值中
进行扣除,不足部分,工程承包人有权向专业分包人进行追偿。
    (5) 结算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办理。为完成本分包范围的工程而发生的所有
费用,不论在合同中是否明示,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专业分包人不再计取其
他任何费用。
    (6)综合单价不随结算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如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出现相同
清单项单价不一致,则以较低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上报结算值(含过程中
合同价款调整、因政策及市场原因导致的价格变动、变更及过程拆改)不能超施
工内容对应概算;结算总价不允许超施工内容对应概算,专业分包人进场后,应
立即编制施工图预算,并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如超对应概算,专业
分包人应在满足设计任务书、业主、招标方及验收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图进行优
化。直至造价符合要求为止,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确保施工过程
及结算总价(含合同价款调整)不超对应概算,竣工结算时,结算造价低于对应
概算时,按照合同结算条款执行;结算造价高于对应概算时,则超出部分造价由
专业分包人承担。最终结算金额以西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并由发包人、承
包人确认的竣工结算价为准。
    10、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工程承包人不按时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②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专业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①专业分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工期完工(含施工进度计划各工期控
制点),每延误一天,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10000 元/天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工
程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延误超过合同约定节点工期以及工程承包人计划
工期累计 15 日时,视为专业分包人无继续履约能力,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自解除通知发出后 5 日内自动解除。
    ②专业分包人施工项目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承包人发出
整改通知之后,经返修仍然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质量目标,视为专业分
包人无继续履约能力,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发出后 5 日内
自动解除。工程承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专业分包人需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额
的违约金,并由专业分包人承担因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③专业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④专业分包人不服从管理或聚众闹事或上访,严重影响工程承包人的形象,
每发生一次承担 10000 元的违约金。
    ⑤专业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达不到工程承包人要求,不能完成后续施工,
专业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工程承包人有权根据专业分包人已完成的工作量进
行单方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专业分包人同时承担工程承包人单方结算值 20%
的违约金及赔偿工程承包人的其他相应损失,工程承包人有权优先在工程结算值
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工程承包人有权向专业分包人进行追偿。
    ⑥工程应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每月实测实量合格率不满足合同约定,专
业分包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是对专业分包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总价进行相应比例下调作为违约金,下
调比例 A=目标值合格率-当月实测实量合格率,即本月确认分包完成工程价款
=(1-A)×当月完成工程总价。下调比例最大不超过 10%。
    二是当连续 3 个月合格率低于目标值,或出现某个月合格率评分比目标值降
低 10%及以上时,暂停其在工程承包人内部投标资格 2 个月。
    三是连续 6 个月合格率低于目标值,停止其在工程承包人内部投标资格半年
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四是月度检查实测实量质量达不到目标值,在后续 3 个月内整改后经公司主
管部门复查确认能达到要求的,可返还所扣除下调部分。若后续 6 个月内整改都
未能达到要求且态度消极怠慢,扣除下调部分不再返还,情节严重的报经公司同
意更换专业队伍。
    ⑦专业分包人将本合同项下的专业工程转包、再分包或将资质出借给他人挂
靠的,须按本合同总额的 10% 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工程承包人因此
造成的实际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
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项目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披露合同的重大变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
情况。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