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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仁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25,862,55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7,164,762.3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45,153.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319,609.10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
 1                                                  39,631.96                    -
             智慧医院一体化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123.16
合计                     -                          49,631.96            10,123.1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123.16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1,390.01 万元(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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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充实
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730 万元(按一年期 LPR 利率 3.65%测算),
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

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2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
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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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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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光炼                林剑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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