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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昕淼)2018-04-17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昕淼)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
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 2017
年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谈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全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
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17 年 1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南京
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日本三源株式会社日常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及事前认可。

    2、2017 年 5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
立意见。

    3、2017 年 8 月 24 日,本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17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多种途径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通
过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过与公司高管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情况进行了解。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7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积极参与审
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意见,对《关于
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
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与日本三源株式会社日常交易的议案》、《公司 2017 年第
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分别审议
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听取了人力资源部门 2017 年度的工作总结汇
报,听取了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2017 年度公司各项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在 2017 年度能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努力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8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
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义和建议,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促进公
司文件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唐昕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