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2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01 号《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99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9,48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2,815.00 万元后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7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4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 21,754.15 12,504.00
2 超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4,097.80 2,779.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389.00 1,389.00
合计 27,249.95 16,672.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2017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
东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城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6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的协议书》,国信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信达证券承接完成。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与募集资金专项开户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专户注销情况
1、截至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的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840.1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为 138.88 万元,所有募投
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总
序 募集资金承 实际累计投
项目名称 额(含利息收入
号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及投资收益)
1 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 12,504.00 12,658.26 -
2 超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779.00 2,784.56 138.88
3 补充流动资金 1,389.00 1,397.32 -
合计 16,672.00 16,840.14 138.88
注:“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 超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104031619000066697
限公司句容支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
募投项目结项及专户注销事项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将上述专户中的余额
138.88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完成了所
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同时,前述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