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披露 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0)等公告。因在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时, 发行费用未按照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计算,导致上述公告和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 见及专项审核报告中涉及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披露错误。现对上述公告文 件涉及的该项内容予以更正如下(更正的内容以加粗斜体形式表示): 一、关于《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的更正 1、“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第一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9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5,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019,500.0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187,980,500.00 元。 更正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9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5,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622,169.81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188,377,830.19 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 况”之“注”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7,980,500.00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 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 续等费用)。 更正后: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377,830.19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 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 续等费用)。 二、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更正 1、“第五节发行与承销”之“一、本次发行情况”之“8、发行费用总额及 项目”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701.95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 5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45 万元 律师费 65 万元 资信评级费 25 万元 发行登记费 1.95 万元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65 万元 合计 701.95 万元 更正后: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701.95 万元,不含税金额 662.22 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 不含税金额(万元) 含税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471.70 500.00 审计及验资费 61.32 45.00 律师费 42.45 65.00 资信评级费 23.58 25.00 发行登记费 1.84 1.9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61.32 65.00 合计 622.22 701.95 2、“第六节发行条款”之“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7、募集资金总额 及募集资金净额”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500 万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98.05 万元。 更正后: 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9,500 万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的更正 1、“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701.9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98.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更正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662.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四、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的更正 1、“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701.9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98.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更正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662.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五、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8)的更正 1、“一、公司募集资金概述”第一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9,500.00 万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 承销费用 500.00 万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 已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汇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另公司此前以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用、资信 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 40.00 万元,还需支付发行登记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161.95 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为 701.9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98.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 报告》。 更正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9,500.00 万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 承销费用 500.00 万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 已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汇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另公司此前以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用、资信 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 40.00 万元,还需支付发行登记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161.95 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为 701.95 万元(含税),扣除增值税后的发行费用为 662.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2、“一、公司募集资金概述”第三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根据本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 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 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三超”),江苏三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 发行费用)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9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计划,现按照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将募集资金净 额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 28,969.60 18,298.05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29,469.60 18,798.05 更正后: 根据本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 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 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三超”),江苏三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 发行费用)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2.2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 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计划,现按照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将募集资金净 额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 28,969.60 18,337.78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29,469.60 18,837.78 3、“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江苏三超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江苏三超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7,476.6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自有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已投入金额 额 年产 1000 万公里超 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 28,969.60 18,298.05 7,476.60 7,476.60 目一期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 (2020)01642 号)。 更正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江苏三超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江苏三超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7,476.6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自有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已投入金额 额 年产 1000 万公里超 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 28,969.60 18,337.78 7,476.60 7,476.60 目一期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 (2020)01642 号)。 六、关于《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的更正 1、“一、募集资金情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7,01.9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98.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更正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662.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七、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0) 的更正 1、“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7,01.9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98.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更正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662.2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2、“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的更正内容 更正前: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 28,969.60 18,298.05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29,469.60 18,798.05 更正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 28,969.60 1,8337.78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29,469.60 18837.78 本次更正内容为修正募集资金净额数据,除此之外不涉及其他内容更正。相 关更新后的公告、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详见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 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