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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敦稳)2021-04-2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左敦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
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
公司的经营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全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0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核查后,
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聘任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对 2019 年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度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修订创业
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
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关注传媒、网络等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度履行了如下
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
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020 年共组
织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拟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
秘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资格,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
胜任各自的工作。

       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
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认真履行专业职责,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对相
关工作给予一定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意见,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
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
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已连任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将卸任三
超新材独立董事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左敦稳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