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关于“三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3062            债券简称:三超转债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2.27 元/股)。后续可能会触发“三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
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三超转债”投资风险。

    一、“三超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617,500 元的部分
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712 号”文同意,公司 19,5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超转债”,债券
代码“123062”。

    2、可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三超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17 元
/股。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三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7.17 元/股
调整为 17.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三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可转债转股期内(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26 日),当下述两种
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2.27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三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
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三超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
是否赎回“三超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
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