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超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轶 联系电话:010-83326907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琳娜 联系电话:010-833269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银行存放情况、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使用的记录与凭证进行
了 1 次审阅。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预计下半年进行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告、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46.23%,但受毛利率同 持续关注公司业绩
波动情况,督促公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比下降、可转债利息增
司做好相关信息披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加、研发投入增加等因 露工作
素影响,扣非后净利润
为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价格的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3、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赔偿承诺
4、稳定股价的措施 是 不适用
5、违反承诺的补救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守法经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补缴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作的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变更
不适用
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不适用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轶 谢琳娜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