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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1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
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于风政、侯平、杨大贺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