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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2-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汇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6】807 号)同意,汇金科技公开发行 1,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6.1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5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 33,296.61 万元。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0040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资金投入

  1     银行自助设备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项目         14,547.65    14,547.65

  2     银行现金实物流转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项目      7,132.16     7,132.1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54.45     4,154.45

  4     银行印章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6,006.54     6,006.54

  5     物流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1,960.30     1,455.81

                           合计                          33,801.10    33,296.6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8

                                                       募集资金承    年 11 月 30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

                                                                     入金额

  1     银行自助设备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项目         14,547.65     4,678.86

  2     银行现金实物流转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项目      7,132.16     1,471.58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54.45       249.53

  4     银行印章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6,006.54     1,012.84

  5     物流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1,455.81        95.86

                           合计                          33,296.61     7,508.68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620.2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尚未赎回的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25,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正在稳步推进当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
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收益,以
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
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
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需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负责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影响分析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侯平出具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障
正常运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汇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认真
核查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
对汇金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综上,国都证券对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