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2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马晓丽、蔡林生、林伟珊、徐立、姚文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4,872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我们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田联房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田联房先生虽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承诺将参
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田联房先生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田联房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田联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资质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孙玉玲女士具备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或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孙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于风政、侯平、杨大贺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