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
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
行了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按照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
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2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客观、准确的公司财务信息,公
正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4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5